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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

發(fā)布時間:2021-06-22 作者:林煥新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6月22日訊(記者 林煥新)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為做好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各項工作,建立科學合理、規(guī)范有效的工作機制,經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于日前印發(fā)。

《章程》共7章21條?!犊倓t》明確,教育部成立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教指委下設若干專業(yè)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教指委是教育部直接領導的專家組織,配合、協(xié)助教育部圍繞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與質量提升開展專業(yè)性工作。

《章程》規(guī)定,教指委應承擔5項任務:一是受教育部委托,圍繞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目標,依據(jù)國家有關教育政策文件精神,開展基礎教育教學相關政策研究,并向教育部提交政策咨詢報告。二是受教育部委托,圍繞教育部年度重點工作,聚焦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相關理論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進行重大教育政策解讀。三是受教育部委托,指導基層按照新時代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方向,落實國家課程教學改革要求,推進課堂教學方式方法創(chuàng)新,不斷提高育人質量。四是組織委員深入一線開展調研,發(fā)現(xiàn)地方和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典型案例,提煉形成可推廣的有益經驗,并提出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指南等;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進行推廣應用。五是承擔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務。

《章程》明確,教指委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0人左右,委員若干。各專委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5人,委員若干。教指委委員由基礎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論研究有較高造詣的專家、具有豐富教育教學管理和實踐經驗的教育教學名師組成。各專委會委員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學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專家組成,每屆任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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