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楊文懌 武文君)對家庭暴力零容忍,是社會共識,更是司法態(tài)度。身為一名律師,又身為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兼)、陜西省婦聯副主席(兼),全國人大代表方燕一直關注家庭暴力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完善。今年全國兩會,她帶來了關于“建立反家庭暴力多機構合作機制”的建議。
方燕表示,反家庭暴力涉及公安、法院、檢察院、婦聯、民政等多個部門。近幾年,國家對家庭暴力問題越來越重視。但實踐中,相關各機構缺乏聯動,由此導致家暴案件處理效果不理想,受害人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
“一方面,我國還沒有完善的法律規(guī)范來指引多機構合作,各機構的具體職責、各機構工作的程序銜接、案件聯動處置的步驟等尚未明晰;另一方面,缺乏多機構合作的責任追究制度?!狈窖喾治?,當前法律規(guī)范尚未對各機構在反家暴工作中的不作為后果進行細致責任劃分,也未明確處分等級和懲罰細則。
對此,方燕建議:第一,對家庭暴力所涉及機構及人員的聯動行為進行主體責任的類型化設計,建立剛性約束機制。明確規(guī)定在家庭暴力發(fā)生后各機構處理案件的具體職責、聯動的銜接方式、步驟程序、響應流程等。同時,可設立專門的協調機構,負責監(jiān)督和推進合作機制的實施,完成各部門資源調配等。第二,完善相關機構及人員不履職的追責機制。第三,堅持培訓、考核雙管齊下。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將反家暴工作納入各機構績效考核體系,提高各機構對家庭暴力的重視程度及處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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