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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廳發(fā)布《告家長書》:勿讓暑假變成“第三學期”

發(fā)布時間:2024-07-11 作者:莫青 余闖 來源:中國教育報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特約通訊員 莫青 記者 余闖)7月10日,記者從青海省教育廳獲悉,暑期將至,各類校外培訓開始活躍,同時也是學科類“隱形變異”“無證無照”等違規(guī)培訓行為的高發(fā)頻發(fā)期。省教育廳發(fā)布《關于暑期參加校外培訓告家長書》(以下簡稱《告家長書》),并向省內各高等院校發(fā)出《關于嚴禁大學生及教師暑期參與校外教育培訓的提醒函》(以下簡稱《提醒函》),持續(xù)深入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規(guī)范治理工作。

《告家長書》提醒家長們要理性看待各類培訓,不盲從、不攀比、不跟風,勿讓暑假變成“第三學期”。堅決拒絕參加以游學、研學、思維素養(yǎng)、國學素養(yǎng)等名義違規(guī)開展的學科培訓活動,不參加以托管、家教、咨詢及“一對一”“一對多”“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開展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堅決抵制各類非法違規(guī)培訓。

理性選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務必注意“四要”和“四不要”,即:要慎重選擇培訓機構、要了解收費內容、要主動要求簽訂國家制定的規(guī)范合同、要規(guī)范付款渠道,不要一次性交納大額預收費用、不要去無證無照機構參加培訓、不要輕信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不要相信戶外廣告和網絡媒體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宣傳。

《提醒函》要求高校嚴格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相關規(guī)定,加強大學生及教師暑期的跟蹤管理,通過多種途徑教育引導,認真學習領會國家“雙減”政策,自覺執(zhí)行“雙減”規(guī)定,不私自組織、參與學科類校外培訓活動,不得為“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提供場所等六項提醒事項。

青海省教育廳呼吁各位家長攜手共同規(guī)范校外培訓,省“雙減”辦也將在暑假期間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治理,凈化校外教育生態(tài),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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